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九芝堂
2012-1-31 9:08:33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2-00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程继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选举刘志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前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程继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选举刘志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张利国、余应敏
2012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