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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九芝堂 2011-8-26 8:52:02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工作。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运作状况良好。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情况未经审计。
3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没有调整。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5、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竞争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6、董事会对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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