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九芝堂
2011-8-26 8:47:46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1-01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1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11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公司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一名。
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公司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一名。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魏锋先生、谢超先生、刘志涛先生、赵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利国先生、余应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确定董事、监事津贴(薪酬)原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9月届满,现确定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津贴(薪酬)的原则:
(1)董事、监事津贴(薪酬)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2)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依据公司每年度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方案)的规定领取相应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
(3)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总额为8万元/年(含税);其他董事、监事给予差旅补贴。
(4)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2、3、4项需提交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1年9月23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6日
附:个人简历
魏锋先生,196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北京海淀走读大学校办海达公司副总经理、海淀走读大学校长助理、北京金台路信用社理事长、北京市学知信用社副总经理、北京九银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魏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超先生,1966年1月出生,硕士。现任涌金集团执行总裁。曾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金信研究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涌金集团副总裁。谢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志涛先生,1970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在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北京耀金科技责任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稽核部部长、采购部部长。刘志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煜先生,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曾先后任职于上海浦东中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顶峰贸易公司。赵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利国先生,1965年2月出生,硕士。现任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曾任北京医药总公司干部、中国汽车进出口公司干部、北京市开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专职律师、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专职律师、北京市凯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专职律师、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专职律师。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张利国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应敏先生,1966年12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注册会计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税务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和穗城审计师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多年,曾担任多家公司财务顾问,获财政部企业司、中国包装行业协会、广东省经贸委、广东省经信委、广州市科技局、天河软件园管委会委任为财务经济评审专家,国家人事部考试司、国家审计署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特聘专家。余应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