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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九芝堂 2009-12-30 8:47:19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09-02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09年12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
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09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情况已通
报公司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及报告: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现代中药科技产业园中成药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投资规模增加至30868万元,较变更前新增16995
万元。新增资金来源由终止“组建北京九芝堂中医药研究院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92.98万元及募集资
金已产生孳息2479.11万元投入,不足部分由募集资金未来产生的孳息及公司自筹资金投入解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办公场所租赁协议》的议案
    2009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分别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1、《房屋租赁协议》约定,本公司承租权属集团公司位于韶山中路358号的房屋一栋,协议期限自
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年143万元,三年共计429万元。
    2、《办公场所租赁协议》约定,集团公司承租本公司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129号办公大楼内的
办公室,协议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年6万元,三年共计18万元。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魏锋先生、谢超先生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变更公司聘请的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公司原聘请的2009年度审计机构“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合并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有关
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均转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办,因此改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号码:4300001003712。
    修改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号码:430000000008755。
   (2)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限自产)药品,销售医疗器械、副食品,(以上均需凭本企业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内经
营);销售政策允许的化学试剂;提供产品包装印刷及医药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经营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医药科技开发;医药产业投
资。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限自产)片剂、颗粒剂、茶剂、丸剂(蜜丸、水密丸、水丸、浓缩丸)、颗粒剂、煎
膏剂、糖浆剂、合剂、口服液、灌肠剂(含中药提取)、中药前处理(以上凭本企业许可证书在核定
范围内经营);生产、销售芝牌阿胶口服液;销售医疗器械、化学试剂;提供产品包装印刷及医药技
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医药科技开发;医药产业投资;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法
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0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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